#法律热点解读##媒体人周刊#近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因租户拆穿了承重墙,造成小区整栋居民楼的住户被疏散的事情,登上热搜引发广大网友对于装修安全和承担责任的讨论。
事件情况
4月28日,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关于利民学苑小区一房屋存在擅自拆改房屋承重墙的举报。
事发地居民楼,是松北区裕民街道利民学苑B栋2单元。涉事居民楼的楼下有宾馆、网吧、火锅店等多家商铺。据该楼的居民表示,有人租了该楼的三层,准备开健身房,装修时由于普通镐子打不动原有的承重墙,租户直接上了专业的拆迁钩机,结果将承重墙砸穿了。
事发当天,租户被警方控制。物业紧急下发通知,由于B栋2单元3层业主装修触碰承重墙体,导致 2单元4 楼、6 楼楼体墙体开裂,请B 栋业主马上离开 B 栋,家中禁止留人,等待明日进一步通知,通知后仍未自行离家疏散的后果自负。
4月28日当天凌晨一点多,居民楼里240多户业主被紧急疏散,并临时安置到附近的酒店宾馆,目前当地住建部门和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并表示,会同相关部门对拆改的墙体进行安全支护,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制定拆改墙体恢复方案,并切实做好群众服务保障工作。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近几年因装修而导致整栋楼发生危险的情况屡见不鲜。承重墙是指支撑着上部楼层重量的墙体,如果将承重墙打掉就会对整个建筑结构产生严重破坏。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在装修中私自拆除承重墙的行为,破坏承重墙体的,纵使楼房尚未坍塌,但是经过鉴定已经对他人人身的安全产生了危害,即为侵权。哈尔滨该小区租户私自拆除承重墙,导致墙体开裂,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同时,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公安机关可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控制肇事业主。
至于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看物业公司在业主装修前,装修中有无履行提示、巡查、制止和报告等监管责任。若物业公司未尽到提示和制止义务,应当对违法装修人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同样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再次提醒广大朋友,在装修时涉及到拆改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报备申报。在整个装修的过程中,也要遵守有关的法律进行装修。任何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