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本司征集样板房啦!
能提供样板房参观者
本司承诺装修有返款50%的优惠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看到这样实惠的广告
你会不会心动?
面对装修公司的营销广告,这几位业主是心动不如行动。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装修公司的承诺迟迟未兑现,好事偏成了“麻烦事”。
近日,南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8起因同一装修公司征集样板房而引发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系列案,赢得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许,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河池市某装饰公司于2020年初在广西南丹县某小区内发放及张贴小广告,宣称征集样板房,只要有意者的新房由该公司装修并同意将房屋作为样板房供参观,便可享受分期返还房屋装修款的优惠。
在2020年3月至5月期间,有8户业主与该装饰公司签订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该装饰公司承包几名业主的房屋装修工程的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后,业主按照约定结清了装修尾款,同时签订了《样板工程返还50%协议书》,按照约定,装修公司应每月固定返还相应数额。
合同生效后,装修公司未按约定返款,一年内8名户主多次与其交涉均无果,于是分别到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8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系列案中共涉及到返还款金额共计42万余元。主办法官认为本系列案涉及案款较大,人数较多,如何平衡和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纠纷,同时避免此类纠纷的再次产生是结案的关键因素。
经过翻阅案卷和前期调查了解,为更好地解决纠纷,主办法官尝试用庭前调解的方式解决8名原告与被告公司之间的矛盾,避免审理程序的繁琐,提高办案效率。
在调解中,主办法官了解到,装修公司之所以无法按期返款是因为疫情导致资金链断裂,该司在收到诉状后也积极配合法院解决问题。
由于是不可控因素才导致纠纷,主办法官便耐心地依次做起了8名原告的思想工作,释明利弊,劝说原告尝试站在装修公司的角度看问题,希望大家能互相体谅对方的困难。
原告:我们希望,装修公司能于2023年5月9日前向我们一次性支付8000元,剩余的款项按照当时所签订的协议书所确定的月返还金额,每月15日前支付给我们,直至还清所有返还款。
被告:我同意原告意见,我也希望原告在收到每期的返还款之后,应当按照我们提供的宣传模板(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收到返还款的消息发到微信朋友圈;如果原告没有履行这个协议,我们就有权停止支付剩余的款项。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在主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及耐心调解下,8名原告与装修公司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在得到双方当事人确认后,8名原告与装修公司均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至此,8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系列案得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