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0余条购买房屋业主的信息,竟然先后被多人多层转卖谋利!5月25日,由新疆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王某、拉某、马某等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来,克拉玛依市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领域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自2018年起至2021年,侵权人王某在担任某装修公司经理期间,将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12000余条购买房屋业主信息向他人售卖,非法获利9万余元。后经王某出售的个人信息又被马某等多人多层转卖谋利。检察机关认为,王某等7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触犯了法律,亦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庭出示了相关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围绕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等充分示证质证,并开展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法律宣传,控辩双方围绕侵权人所需承担的赔偿责任展开了充分辩论。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说,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究公益诉讼侵权责任,既增加了违法犯罪成本,也对非法获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人起到震慑作用。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 李亚莉
来源: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