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重视装饰装修消费,消费需求也从追求性价比转向满足个性化、品质化需求。但从当前情况看,装修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较低,部分装修合同当事人未签订书面装修合同或签订合同中对装修标准、建材品牌、价格、付款方式、延误工期责任等内容约定不清,个别经营者缺乏诚信、低价揽客引发无序竞争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2019年以来,东港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装修投诉117起,有的装修公司被多次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照爱上云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MA3DMWN670)。东港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34起对该公司的投诉(包括1起重复19次的投诉、2起重复3次的投诉、1起重复2次的投诉),有效投诉11起(包括合同履行争议3起、定金问题7起、其他1起)。
二、天津华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日照联尚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MA3MADGL6C)。东港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20起对该公司的投诉(包括1起重复5次的投诉、3起重复2次的投诉),有效投诉11起(包括合同履行争议9起、定金问题2起)。
针对装修服务消费,东港区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东港区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装修服务时,要注意以下方面:
1.签订书面装修合同。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应选择有资质且信用良好的装修公司,同时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条款应明确设计方案、使用材料、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完工时间、保修期限及双方责任等内容,如有附加条款也要一并写进合同,并签字盖章,切勿相信任何口头承诺。签订合同时,应详细阅读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争议解决等条款,对有失公正、平等的条款及时提出协商修改。
如签订合同后发现明显有失公正、平等的条款,消费者也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申请合同仲裁、申请法院诉讼的途径撤销或修改合同条款。
2.发生纠纷及时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及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如消费者在六个月内发现装修有质量瑕疵,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装修公司负责举证。
东港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您,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留存证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