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到期拒支付 网络查控助案结
近日,萍乡市湘东区法院借助司法网络查控,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申请人从立案到结案仅3天时间就领取到了拖欠的货款。
原来,张某因家中装修从李某店中购买瓷砖,因手头资金紧张,赊欠了10000元的货款,并出具了一张欠条给李某,承诺两个月内付清,期限届至,李某向张某索要货款时,张某均以种种理由拖欠拒付。无奈之下,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欠刘某的货款10000元,由张某于2019年7月19日一次性付清。本以为自己作出妥协与让步,张某会将货款按时付给自己,但约定的期限一到,张某却以瓷砖有质量问题拒不支付货款,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财产状况,另一方面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后承办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在浏阳某银行有存款10000余元便立即在网上予以冻结,防止其转移。因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冻结后有15日的异议期,为了让申请人尽快拿到货款,承办法官当天便立即驱车赶往浏阳某银行网点,成功划拨了9000元存款并支付给了申请人李某。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3日,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执行高效率的缩影并且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来源:萍乡中院